问题 | 开庭后宣判还用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判刑双方不要求都到场。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刑事开庭时由检察官公诉方出庭,受害方可以不出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民事案件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审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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