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庭后宣判还用去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法院判刑双方不要求都到场。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刑事开庭时由检察官公诉方出庭,受害方可以不出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民事案件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审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