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