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买卖前未查证产权证明可能会引发产权纠纷,但法律对此有一定的保障。首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卖方故意隐瞒或谎报房屋产权情况,买方可以要求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若是因为卖方无法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或补办证明。同时,如果买方在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可以依法向房屋交易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八条:合同各方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2.《物权法》第三十五条:买受人在购买不动产时,应当查验房屋的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簿和有关证明文件等,确保该不动产不存在权利瑕疵。 3.《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因不当得利而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房屋买卖合同》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卖方的原因致使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的,卖方应当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