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即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因此,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期之内,对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以及股东大会所作出的相关决策进行监督。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来实施对公司股东大会的监事活动,同时还应当存留相应的监事会会议记录。 一、拟上市公司应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以下职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行使以下职责: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5)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股东会临时召开的规则有哪些 1、公司股东会临时召开的规则如下所示: (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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