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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都有什么?
释义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职权是监督公司财务、检查管理人员行为、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等。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主席由监事选举,不能履职时由监事推举另一人。监事会议应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董事、高管不得兼任。一、监事会议的议事规则包括哪些内容?
    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由有召集和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若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则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还可以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2、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监事会决议采用多数通过原则,必须获得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二、监事会是什么?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若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则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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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