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的要求是不是可以 |
释义 | 股东可以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但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是可以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对法律的了解,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的要求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可以以房地产作为出资形式,但需满足一些条件。首先,房地产的所有权必须明确,合法且符合相关土地、房屋管理法规。其次,股东以房地产出资的价值必须合理,不得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最低出资标准。此外,股东以房地产出资需进行评估,并确保其价值与出资额相符。最后,股东以房地产出资需进行合法的登记和公示手续,确保相关信息透明合规。总之,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的要求可以符合法律规定,但需满足一系列法律条件和程序。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房地产的所有权必须合法且符合相关法规,出资的价值必须合理且评估作价,同时需要办理合法的登记和公示手续。在进行股东出资时,应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如果您有类似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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