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陪护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费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有固定收入者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收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包括非持续性误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和因伤害死亡的误工。当事人需提供工资收入减少证明和医疗机构住院记录作为证明。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时间如何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是比较常见的,对于陪护的误工费认定也在法律上有了明确规定,有关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收入减少情况来进行认定,所以肯定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用人单位的工资收入情况减少的相关证明的,另外有关误工的时间也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记录来证明。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或当地相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非持续性误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和因伤害死亡的误工。受害人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资收入情况证明和医疗机构的住院记录作为证明。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骨折陪护的误工费应按照以上要求进行认定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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