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房子长期不住,物业费将按照以下方式收取: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