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出调查的省称,与“内查”相对。指向被审查者的外单位、外省市人员作调查。外调分函调和派人外调两种形式,但以派人外调为多。文革时以阶级斗争观点看待一切,把家庭出身和成份作为阶级分析的根据,特别强调、依赖对历史情况的掌握。 外调考察主要是指包括教师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教学成果、教学业绩、教研成果,查看教师档案等内容,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的考察方式。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教师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教学成果、教学业绩、教研成果,查看教师档案等内容,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