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补缴新规定为退休时一次性缴纳不同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或者退休后每月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缴纳年限。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