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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妇幼保健院医保怎么报销?
释义
    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很多人抱怨看病难,对此,国家不断改进政策,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那么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应注意哪些方面呢?政府补助、个人标准“一高一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中央、省、市、县(市、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了250元,对每位参保城镇居民政府补贴净增加了60元。
    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成人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学龄前儿童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降低到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了,调整后,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原来的150元降低到1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350元降低到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由一、二级医院转往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不再增加起付标准。
    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了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到了60%。同时,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提高了住院的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大额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这样,每位成年参保人员一年缴费为120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可报销到10万元。
    实施住院保底报销。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费用,如果个人实际报销的金额达不到住院总费用50%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差额部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到50%。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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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