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通过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