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自行调查的证据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其可能存在主观性和不客观性的问题,无法被视为真实、可信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据应当真实、合法、足以信服。”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六条规定:“证据必须真实。” 4.《证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足以证明争议事实的存在或者非存在。” 因此,公司自行调查的证据仅仅是参考,其所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效力有限,不可视为最终、决定性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