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期限,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从而决定是否与其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约定但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内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告知有关情况,明确标明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试用期限的一半。 2.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实行该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之前30日内书面通知劳动者。 3.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主张权利、拒绝违法指令、提出工作条件变更、进行人身侮辱、侵犯劳动者人权等原因,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三条法律依据均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约定方式和内容,以及在试用期内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