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上市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3、清算组织; 4、破产财产的界定; 5、破产债权; 6、债权人会议; 7、和解; 8、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9、破产终结。 一、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款等相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件应当加倍支付的延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 5、破产企业股权、股权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职工向企业投资,政府免费向债务人拨付的资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二、资不抵债破产拿什么去赔偿员工 资不抵债破产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用清算的财产赔偿员工。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其着眼点是资债比例关系及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其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其他的偿还能力。计算债务的数额,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破产清算,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资不抵债清算破产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9、登报声明。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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