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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不到场公证怎么办
释义
    无论是遗嘱继承公证或是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的,公证处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
    法律规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继承同一遗产时,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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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