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不到场公证怎么办 |
释义 | 无论是遗嘱继承公证或是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的,公证处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 法律规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继承同一遗产时,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