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endif] 继承公证办不了怎么办 继承公证办不了需要考虑公证的资料是否携带齐全,对房产继承进行公证,必须各类证明手续齐全。如果资料不全则公证处不会办理,要检查合适好是否已准备齐全相关的证件及资料。另外,如果本人无法到场进行公证, 需要有代理人到场 , 并提供 授权委托书 。 二、继承公证书如何办理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 、 被继承人 的死亡证明。 3 、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 、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 、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 1 、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 2 、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3 、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 、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遗嘱公证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遗嘱的具体条款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遗嘱的条款存在异议的,或者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合法的进行公证处理,并获得法律效力,但此项公证并不能继承权生效。继承公证办不了需要考虑公证的资料是否携带齐全,对房产继承进行公证,必须各类证明手续齐全。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