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因居住证遗失、污损换领的,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武汉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凭申请人的有效居民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后,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