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入伍通知书是经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通过报名、政审、体检、家访录取的中国公民和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由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发放表示同意该社会青年进入部队的一种通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自己没有收到,那么说明没有通过,建议到武装部查询,当然也可能是延迟了一段时间而已,一般是不能走法律程序的。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