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迁子女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
释义 | 法律分析: 随迁子女一般是指父母在当地属于常住人口(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等条件),尽管不是户籍人口,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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