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对于子女教育费用的分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予以确认。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在法律程序中,如果案件需要法院作出裁决,则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父母亲都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及其他必要费用问题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在判决中予以确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扶养、教育等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离婚夫妻对子女抚养、扶养、教育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应当书面确认,并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案件需要专门机构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九条:当事人可以自愿约定调解协议,并将调解协议书呈交当地人民调解机构备案;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教育费用分配达不成一致时,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在法律程序中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