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是不可以异地注销的,必须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设立登记与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必须是同一个,注销之前,应当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并登报满四十五天,且依法清算完毕。个体户只需在经办机构官网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扩展资料: 需要去营业执照当地工商局注销,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注销。营业执照必须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营业执照是不可以在异地注销的。只能在自己原先注册地注销。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