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为几个月 |
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将票据向其提示承兑,根据承兑地域是异地还是同城,分别给予对方充分的提示期间,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后十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开银行承兑汇票的条件是什么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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