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立基本账户资料手续有如下几个: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 2、法人身份证; 3、预留印鉴、公章。 开立基本账户有以下过程: 1、带上资料到目标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等银行开立账号。 2、银行递交资料给人行。 人行审批后,颁发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3、等银行通知去网点领取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银行激活账户。 账户正常使用。 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需要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五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7、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