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走的程序是什么呢 |
释义 |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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