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如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和男方应该如何处理离婚申请? |
释义 |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法院立案。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状去法院立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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