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户通道路归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明确相应的人员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以及村道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 农村道路户户通标准如下: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5)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30米。一般对于农村公路宽度己有要求的,对于宽度一般是硬化的比较宽,一般不低于3.5米宽,但门口必须做到户户通。对于户户通的厚度是有讲究的,至少不能低于15公分,根据设计的要求需要20公分厚,但事实上基本上修的厚度在18公分,也是由于地基不同,要求的厚度己不相同。 1、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乡镇上报的“通村入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要负责通村入组道路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路面施工,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2、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原材料抽检,重点加强对影响结构强度的水泥、钢筋、砂石等关键原材料的质量检查。 3、县政府将“通村入组”工程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乡镇承担职责进行督导考核,奖优罚劣。各乡镇要成立专班,合理规划,紧密组织,全力抓好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 4、统筹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合理确定我县通村组道路建设标准; 5、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对于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工程艰巨、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自然村的道路,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至3.5米。国家为了推动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农民修建公路也将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其中每公里路面硬化补贴5万元;通往农户的公路每米补贴10元,其余部分修路费用由农村集体组织出资或者农民自筹。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动脉。加快农村公路网络的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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