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干活受伤了,老板该怎么办? |
释义 | 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可通过起诉维权。根据最高法院解释,雇员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赔偿。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权可追求第三人或雇主。雇主可向第三人追偿。发包人、分包人应与雇主共同赔偿,若知道雇主无资质或安全条件。 法律分析 在工地上干活受伤了,老板不管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意外受伤,老板应承担责任吗? 在工地上,工人发生意外受伤是一种常见情况。然而,是否应该由老板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法律规定,雇主有责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如果老板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工人受伤,那么老板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如果工人自身有违反安全规定或未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导致受伤,那么责任可能会部分或完全由工人承担。因此,判断老板是否应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工地的安全措施、工人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工地上受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如果您在工地上受伤且老板不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雇主在雇佣活动中造成雇员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方造成损害,您可以要求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一旦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向第三方追偿。然而,如果您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是否由老板承担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工地安全措施、工人行为和相关法律规定等。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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