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法院怎么申请离婚 |
释义 |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列明诉讼请求(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婚姻概况--相识方式、结婚时间、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状态等),署名。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一、不回老家可以离婚吗 不回老家是否可以办理离婚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回结婚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2、诉讼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证明被告一方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 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 2、准备证据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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