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复婚后房产该如何算 |
释义 | 复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是根据离婚后复婚期间房产权属状态进行确定的。即离婚协议有关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并不因为双方的复婚行为有所改变,除非双方再做出新的约定。复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夫妻复婚后,该财产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前,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且在离婚中和离婚后都未进行分割,则在夫妻复婚后,该房产仍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分割,则房产的归属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确定。比如说,一套夫妻共同的房产,在离婚时约定归一方所有,那双方复婚后,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办了假离婚之后怎么处理 由于假离婚的办理符合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合意解除夫妻关系,故离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在以后恢复婚姻关系也不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双方在购买房产时可订立书面协议,说明此房产为共同拥有。 若购买房产后双方想要复婚,应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二、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形下,因双方对该行为的动机以及法律后果均为明知状态,故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虽然签订双方系出于债务、购房等原因,但其均为自愿在民政部门协议登记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自愿放弃也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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