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下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其中,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适用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的情形,适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起诉离婚结果被告不去拿传票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时被告不去拿传票的可以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留置送达是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法院传票怎样送达被告手中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4、留置送达:即直接交给被告,而被告拒不签收的情况下,将传票留在被依据,即视为已经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 三、被告是否能收到立案短信通知 被告一般不能收到立案短信通知。 1、法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 2、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立案通知书一般不会给嫌疑人。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就会给报案人送达立案告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