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下哪种处罚可以当场作出 |
释义 | 适用当场处罚的情形: 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那么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以下哪种处罚可以当场作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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