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能够买卖吗 |
释义 | 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采取了回迁的方式,那么其所得补偿已从货币变为房产,其回迁房是可作为商品房上市交易的。但部分情况下,拆迁人以回迁房的形式补偿给被拆迁人,其补偿房屋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定价格,并进行管理,在产权、转让、税金方面都有一定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考虑,购买者在购买回迁房时,要持慎重态度,一般来说不建议购买回迁房。购买回迁房可能会存在三大风险,其一是办证时间难有保障,其二是不能办理按揭,其三是经济风险。 一、安置房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二、男方婚前房屋婚后变拆迁款,女方有份吗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 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 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 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 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建设的意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先建设村(居)民回迁用房,后进行商品房开发。凡回迁房没有开工建设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出让用地手续;回迁房没有竣工验收的,商品房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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