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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是否要到登记处办理?
释义
    不是。夫妻协议离婚只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行,具体的手续、流程比诉讼离婚要简单的多。而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必须要回登记地办理手续。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那么就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一、离婚地点一定要在登记地吗
    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夫妻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二、现在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
    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地。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时除了有结婚登记地还可以去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还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离婚必须回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必须回婚姻登记地办理,需视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确定: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如下:
    1、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总之,离婚不一定必须回婚姻登记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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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