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
释义 |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 (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其特征为: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无效的效力表现在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其违法性,而且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 4、无效合同根据合同签订方的请求方可判定无效,国家不应主动干预或主动认定合同无效。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无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此类合同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合同有效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承认或追认,这就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其他效力类型合同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四)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处理。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将给合同双方带来重大影响。因为,按照法律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合同对双方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需要履行。当然,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依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订立一份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合同对企业就显得极为重要。合同从签订,到变更,或者是终止,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签订双方都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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