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合同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2、合同无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相应的工期损失; 协商不成的,发包人可以收集相关损失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承包人追偿。 一、装修未完成负什么法律责任 装修未完成的,应当负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达成装修合同后,装修未完成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方不支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包人如何索赔可得利益? 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的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承包人丧失的可得利益一般是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遭受损失的情形。 三、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1、赔偿损失,是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2、支付违约金,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顺延工期,对于因为发包人违约而延误的工期,应当相应顺延;4、继续履行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