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期间,公司没有辞退我们但又不安排岗位,是否有工资? |
释义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如遇工资问题,可先协商处理,如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 法律分析 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您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慌,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但具体还得结合案件的情况。 拓展延伸 仲裁期间公司不安排岗位,是否仍需支付工资? 在仲裁期间,公司不安排岗位,是否仍需支付工资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的一般原则,雇主应当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如仲裁期间,也不能剥夺员工的工资权益。然而,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期间不支付工资的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雇主可能不需要支付工资。需要强调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仲裁机构,以获得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果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您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支付工资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仲裁机构,以获得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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