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已跨月禁止作废怎么办 |
释义 |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一、普通税票开错了怎么处理 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1、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二、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填 1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二、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信息,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按键三、核对信息后,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 三、我要证明开发票是我公司开的,开具发票哪种 如果是当月开出的发票,双方都还没有入账,不要证明,只要收回作废,作为附件重新按正确的数字开票就可以了。假如发票没有跨月,可以直接系统作废后,重新开除。要是发票已经跨月,需要对方给你开一份拒收证明,在开票系统开除红字发票申请单后,到当地税局审核,得到红字发票批准号后,系统开除红字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开出蓝字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