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但这并不包括理赔文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如果需要理赔文件作为证据进行调查,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出申请。同时,理赔文件中的信息也是需要被受害人和保险公司共享的,以便进行必要的理赔程序。所以,在交通保险合同中必须保密的信息并不包括理赔文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承担向被保险人调查事故的义务,以及保守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关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申请,保险公司有义务核实保险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大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十三条规定,保密的事项不得泄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