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能不能在农村有宅基地 -宅基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农家子弟考上公务员后转正前,必须做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要户口还是要工作工作的话,就要把户口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也就是以前的非农户口。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说:当公务员,户口必须要非农。但是,从道理上,大部分人都可以理解这种做法:总不能什么好处都让公务员占着了。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吃不吃商品粮),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农户口不再享有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既然,公务员一般情况下都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结论就很简单了:公务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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