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需要,原本的户口本就可以办理 结婚登记 。 办理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明: 1、居民 身份证 ;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