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深圳社保转移手续 |
释义 | 一、转移条件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条件:1、办理社保转移的人员曾纪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2、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深圳转移医疗保险条件: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二、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资料: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办理医疗保险转移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三、办理深圳社保转移的手续。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xx社保中心办理。首先填写社保转入申请表,并拿号,叫到号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办理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深圳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xx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到xx医保中心办理医保转入。还有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是需要在xx参保并拿到社保卡后才能办理转入的。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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