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定金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购房前要确认售房者的真实身份 购房者购房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售房者出示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如果房屋有共有人,那么房屋共有人必须到场或签字,确保买卖过程的合法性。 2、全面了解房屋状况 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 3、谨防掉入格式合同的陷阱 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明确,避免掉进格式合同的陷阱。对违反法律或有失公平的条款,购房者有权提出质疑或取消,对于中介公司或出售人承诺的事项可要求在合同中载明。 一、如何防范房屋产权纠纷 1、查清房屋的身份。 面对二手房中介公司花花绿绿的广告,消费者需擦亮双眼。购房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与新建的房屋不同,二手房的房龄十分重要,它直接决定了二手房的使用年限,这也是交易价格评估的重要依据。至于房屋的面积,购房者应实地考查,对于房屋实际面积与广告标明的面积有明显差距的,购房者最好能实地测量,以避免签订合同后因房屋面积缩水而引发纠纷。此外,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凭证,它既是卖方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也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志。二手房的面积、房龄、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都记载在房产证上,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须仔细查看房产证。 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 影响手房的交易价格有很多方面因素,包括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坐落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这些都使得二手房的交易价格较难确定,购房者最好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购房者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应选择资信等级高、信誉好的评估机构,并查看评估机构的经营资格证书和等级资格证书,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评估机构的情况。 3、要注意公开透明。 房交易的最后程序是过户登记,房买卖合同以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属于特定的买卖,与其他一般物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房屋的买卖有相关的规定。买卖双方不仅要遵循一般的买卖规则,同时还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另外办理特定的手续。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未经办理登记手续,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4、定金支付须谨慎。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常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其性质为订约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签订购房合同,则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因此,购房者须了解各方面情况确定购房后,谨慎地支付定金。 二、开发商违约有哪些情况? 1、逾期交房。 延期交房算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开发商违约情况了,不过延期交房根据时间的长短也要划分严重程度,如今大多数新房都是期房,但是购买期房的话确实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其中逾期交房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因为有很多购房者是租着房子等新房子的,逾期不交房会使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变大。 2、与约定不符。 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都会夸大房子的一些优点,故意避开房子的缺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还包括,购房人收房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如果是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3、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除了开发商的承诺之外,开发商对外的宣传也会存在虚假的成分,包括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售方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4、不合理收费。 购房者一定要对购买房屋需要交哪些费用了解清楚,购房者在买房时还需要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收费情况,哪些费用该收而哪些费用不该收。比如,收费时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也不能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更加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等等,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发生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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