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大吗? |
释义 |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商标权会被注销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这十二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则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期满并过了6个月的续展期,那么商标局将会对该商标进行注销处理。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2、因人主动申请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再需要或者是有些类目不需要该注册商标的,那么商标持有人可主动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销申请。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其实最重要的依旧是需要我们时刻关注商标的动态,商标并非终生使用,商标是拥有有效期的,10年的有效期,10年一次续展。 在商标局给商标注册人发放了续展证明之后,绝对不可能因为别人对商标权提出了异议,商标局就会马上注销该商标的,注册商标不是儿戏。所以,像是这种刚续展就被注销的案例在生活中几乎是没有发生过的,商标注册的审查工作本来就很长,很严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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