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事不再理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一个案件在经过一次审理后,除非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不能再次对同一事件进行审理。仲裁也遵循这个原则。 如果您提到的"仲裁不予受理"是指某个案件被仲裁机构拒绝受理,那么这意味着仲裁机构认为案件不符合其受理条件或者与该机构的仲裁规则不符。在这种情况下,案件不会在该仲裁机构再次被受理。 如果您希望将案件提交至另一个仲裁机构,您需要遵循该仲裁机构的程序和规则。请注意,每个仲裁机构都有自己的受理条件和仲裁规则,因此在提交案件之前,请确保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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