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小型加工厂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需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做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出具合格的安评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如果是自己修建的厂房,需要经过建筑监管部门出具评估报告;3、其他的就是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常规证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 ,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 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