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犯罪的继续状态 |
释义 |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在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继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个权益,触犯的是一个罪名,是实质意义上的一罪。 继续犯具有如下特征: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 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一、连续犯和继续犯区别是什么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二、刑法中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即成犯追诉时效的计算 即成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 1、行为犯或以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2、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 3、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 4、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 5、未遂犯,应从犯罪未遂成立之日起计算。 6、共同犯罪,以整体共同犯罪行为得以实施之日起计算。 7、结果犯,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结果加重犯,应从加重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8、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也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由于连续犯和继续犯的具体特征不同,各自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也不同。连续犯以连续实施数个相同行为为目的,每一个行为都可单独构成犯罪。所以,连续犯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就是指最后一个犯罪行为成立之日。继续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因此,继续犯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就是持续状态结束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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