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材料:变更购票人需要手续:1、税务登记证副本2、公章、发票章、购票人身份证3、蓝色用户卡 或税控、报税盘4、发票使用明细表、汇总表5、发票使用过程中的退票(或负数票)、废票6、最后一张发票存根联的原件和复印件7、单位更换购票人员的书面申请;8、新的购票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会计证复印件;9、填制有关税务表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相关经办人员变更或增加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税务机关在原《发票领购簿》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