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轨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1、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写起诉状,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夫妻感情破裂(被告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共同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证据,预交诉讼费300元,分割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立案后分配承办主审法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印章,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一、民法典如果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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