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程序中,如何进行申诉和复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程序中,被告人被判处赔偿民事损失后,如果被告人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同时,民事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对执行申请被驳回的裁定提出抗诉,并要求重新审查申请。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判决、裁定认定应当赔偿民事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审判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有上诉或者抗诉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提交的执行申报材料未能揭示全部财产,或者有未受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抗诉,并提出证据。” 以上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程序中申诉和复议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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